2026年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公告(1人)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6-05-22
惠州城市職業學院(英文全稱:City College of Huizhou)于2014年3月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是廣東省教育廳主管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校代碼:14510)。學院扎根惠州、放眼“雙區”,堅持“立足惠州,服務雙區,區域領先,中國特色”辦學總目標,弘揚“明德力行,成己達人”的校訓精神,以“為了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為辦學理念,以服務城市發展、對接特色產業、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學生發展成長為宗旨,面向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辦學,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工匠精神、創新能力、德技雙修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致力于將學院建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腹地支撐型、深圳先行示范區協同互補型、粵東區域示范引領型、惠州城市發展文化內涵型、職教人才培養縱向貫通型院校。學院占地面積30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20.2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規模近1.5萬人,是我市辦學規模最大的職業院校。2024年學院參加廣東省“創新強校工程”A類考核,綜合實力進入全省高職院校第一梯隊。
根據學校發展需要,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要求,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的高校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3.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具備《管理辦法》第五條所列條件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港澳居民,在符合本招聘公告的資格條件下,可以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4.時間條件:年齡、工作時間等時間計算截至2026年5月12日。
5.2026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在境內就讀的2026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他應聘者須于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為招聘對象:受過刑事處罰的應聘者;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應聘者;被開除公職的應聘者;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政務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應聘者,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應聘者;近兩年,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應聘者;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應聘者;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應聘者;不能通過入職教師崗位背景審查的應聘者;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況的應聘者。
7.應聘者自身條件必須符合通過入職人員崗位背景審查,必須符合人事入職調動手續要求。
8.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及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2026年惠州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崗位需求表》(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1.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定。
2.聘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新招入職人員到校后,將根據學校現有崗位職數及聘用規定進行崗位聘用。由于學校現有崗位設置及聘用等原因,學校不承諾完全按新招入職人員已有專業技術職稱聘任,即有可能根據學校現有專業技術崗位實行高職低聘。
四、招聘程序
網上報名→應聘者報考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考資料、審驗原件、發放《資格復審通過通知書》→面試(結構化面試)→公布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等手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5月15日8:30時至5月21日17:30時止
2.報名方式:考生下載并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2026年惠州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與其他材料電子版一起報送指定郵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材料電子版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含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照片)。
(2)2026年惠州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
(3)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成PDF文件同頁上)。
(4)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掃描成PDF文件同頁上)。
(5)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材料分別掃描,合成一個PDF文件)。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成PDF文件同頁上)。
(7)職稱證書(有職稱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掃描成PDF文件同頁上)。
(8)職業資格(技能)證書(掃描成PDF文件同頁上)。
(9)獲獎證書(在《報名表》中填寫的獎項都需提交獲獎證書,一般提供近3年獲獎證書,分別掃描,合成一個PDF文件)。
(10)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國有企業員工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掃描成PDF文件同頁上)。
(11)港澳居民還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掃描成PDF文件同頁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掃描成PDF文件同頁上);港澳地區《無犯罪紀(記)錄》(中文版,掃描成PDF文件同頁上)。
提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按規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
(二)資格初審
由惠州城市職業學院人力資源部組成審核小組,以應聘者的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名單報請學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審議通過)后,在我校校園網站上公布,并發布現場復審有關通知。
(三)現場復審和發放《資格復審通過通知書》
時間:2026年5月22日
地點:惠州城市職業學院東校區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按照通知要求,攜帶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于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驗復審,審驗通過后現場領取《資格復審通過通知書》。凡有材料弄虛作假者和證件不齊者一律不得參加招聘面試。未按時到現場驗證的視為放棄此次考試資格。應聘者需提交以下資料(原件查驗后返還,復印件留存),以發布現場《資格復審通過通知書》為準。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含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照片,需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A4紙正反打印,留存原件一式1份)。
2.2026年惠州城市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縮小比例橫向打印成A4紙大小,留存一式1份)。
3.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職業資格(技能)證,獲獎證書(留存A4紙復印件,各一式1份)。
4.公務員、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國有企業員工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留存A4紙原件,一式1份)。
5.資格審核前6個月內的應聘者本人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2張(大一寸、藍底),在相片背面寫上姓名、應聘崗位代碼,一張貼報名表,一張交現場審核人員。
6.應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一式1份)。
7.選擇《廣東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應聘者,需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資料。
8.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擬歸來應聘者必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逾期取消其聘用資格。
9.港澳居民還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留存A4紙復印件,一式1份);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留存A4紙復印件,一式1份)。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惠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公告及工作人員電話通知。
(2)面試地點:惠州,具體地址另行通知,請關注惠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公告及工作人員電話通知。
2.面試方式、內容和范圍
(1)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2)面試采用百分制。所有考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①考試總成績=面試×100%,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不計總成績。②應聘者以正式考試時間為準,提前30分鐘到場,以抽簽方式確定面試順序。
(3)結構化面試:形式為現場問答,主要考查考生科研水平、崗位履職相關的實際問題處理所需的綜合能力,測試時長15分鐘。本次面試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應聘崗位的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不指定任何參考書目。
(4)面試當天,如報考人數多而無法在當天完成所有考生面試工作時,將對考生進行封閉式管理,順延考試時間,直到所有考生面試結束為止,請考生理解和配合,自覺遵守考場考務要求。
(5)面試成績均在“候分室”向應聘者公布,并由應聘者在相應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應聘者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考場總負責人和監督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
(6)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惠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上公布應聘者總成績和入圍人員。
(五)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應聘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高分者為體檢對象。若主評委分數相同,則需進一步加試,加試考查應聘者綜合素養,以提問的方式進行,時間5分鐘。
2.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期間,應聘者需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信用征信等證明。全面貫徹落實最高檢、公安部、教育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建立教職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對體檢合格人員開展背景審查。考察報告經學校黨委會議審議同意考察人選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報市教育局核準。考察人選不符合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
學校將擬聘用人員基本情況、考試成績及體檢結果等材料,報市教育局核準后,分別在市教育局網站和惠州城市職業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八)遞補
因應聘者放棄體檢、考察和聘用資格,或應聘者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或應聘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證書等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學院黨委研究,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遞補其他應聘者,并按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九)聘用(核準、備案與辦理手續)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期限和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經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正式聘用合同。
五、其他說明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者應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考試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應聘者須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應聘者通聯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三)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審計、財務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五)應聘者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材料中提供所學專業中文版的課程成績單(需畢業院校或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
六、聯系方式、監督電話
(一)聯系方式
惠州城市職業學院網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地址: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郵編:516025
惠州城市職業學院人力資源部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惠州城市職業學院人力資源部郵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二)監督電話
惠州城市職業學院紀檢室:0752-2829862
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最新招聘信息請查看中國教師招聘網:http://www.233z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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