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通職業大學招聘人事代理公告(2人)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6-05-09
南通職業大學始建于1973年,坐落在江海交匯、人文薈萃的江蘇省南通市,是一所經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教師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通職業大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人事代理)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南通職業大學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人事代理)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7年4月27日至2008年5月8日出生)。
(五)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 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南通職業大學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崗位要求具備的其他條件,須于2026年5月8日前取得。
2. 應聘人員須同時具有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且學歷證書上的畢業專業與應聘專業相一致。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6年8月31日。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6屆畢業生;
2.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 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 2026年11月8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5.依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時間、方式
所有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截止日期為2026年5月8日。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南通職業大學招聘系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進行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普通高校202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內容填寫完整,院校蓋章)、《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實行網上簽約的院校需提供空白協議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位證書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學信網查詢、下載、打印,右側有二維碼);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復印件。2026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2. 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證書在線驗證報告、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國(境)外留學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聘人員報名后由南通職業大學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4月27日-5月9日,報名人員可在提交報名信息48小時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即可參加筆試,如應聘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異議,請向南通職業大學陳述申辯,聯系方式:0513-81050836。陳述申辯時間為開始報名時間至5月10日下午16: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 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 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崗位招聘數與報名成功人數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公告。
4. 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相關事項以學校官網公告為準,請應聘者自行關注,不再個別另行通知。
(一)筆試
1. 筆試內容。筆試內容包含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主要測試崗位工作實際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 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日期:初定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在2026年5月12日9:00-5月13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3. 考生應持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 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50分為合格分數線。根據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在筆試合格者中按1:3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如合格人數不足1:3,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成績在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公布。
(二)資格復審
1.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與要求另行通知。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南通職業大學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復審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3.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領取《面試通知》。
(三)面試
1.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2. 面試形式。面試由模擬上課、技能展示兩個環節組成,成績各占30%、70%。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小數點后保留二位),60分為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如面試成績仍相同,通過加試確定,取加試成績高者。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南通職業大學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當場(當日)復檢項目,由體檢機構直接進行當場(當日)復檢;非當場(當日)復檢項目,考生可在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由南通職業大學選擇另一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后,南通職業大學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南通職業大學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及核實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及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準確等。
(三)公示
南通職業大學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集體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職業大學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南通職業大學將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南通職業大學為其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1)在公示結束一個月內,無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與南通職業大學簽訂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者。(2)2026年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3)應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實際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員。(4)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 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 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 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 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招聘政策咨詢
南通職業大學人事處負責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聯系人:曾老師,殷老師。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南通職業大學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0513-81050809(南通職業大學紀委辦公室)。
最新招聘信息請查看中國教師招聘網:http://www.233z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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